队伍成员:瞿滢 陈嘉钰 钟璇宇
唐宋以来的羁縻政策到元代初中期的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统治湘鄂西洞蛮等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政治制度,其目的是“以夷制夷”,总原则是“其道在于羁縻”。自2015年湘西自治州永顺县老司城遗址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之后,永顺彭氏土司等源流逐渐被挖掘而出,历史与考古的研究视角成为主流。老司城曾作为都城,一方面常常被纳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论体系之中,以探讨其对于现代国家治理政策的影响,一方面也被视作是羁縻制度的产物从而探讨其内部社会机制的形成。
本研究的关注点是基于“超社会体系”视角下的老司都城是如何形成的?即一个文明体破除地缘和文化边界视野下的老司城应如何被看待?这又何以解释老司城在从羁縻制度到改土归流的“土”“流”之变?这一层面也是为了使我们对这个有限社会与无限世界相互矛盾的时代有个更为清晰的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社会”的局限性和历史的二分性或者断代性的突破,也是将整体论与局部论辩证地进行统和理解。
“超社会体系”(supra-social systems)是指,存在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之上的体系,这些体系也多以社会性为内涵,但其主要特点是,它们常常涵盖一些小于自己的“社会”或大于自己但却作为局部被它“包括”的“因素”。
中央通过土司控制地方,土司借助中央力量维持地方控制、通过地理位置与中央抗衡,土司联系中央与土民。纵向而看,土司对土民进行空间、文化的双重统治,土民则表现出顺从与反抗两种对立行为。同时,横向而言,土司家族间通过联姻形成姻亲网,并整合入权力网络。
实则,所谓“超社会”的部分是政治的,其涵盖的多元性是文化的。它本是基于地缘体对于血缘体的超越而形成的。这一意义上的地缘和族群文化,也可以说“社会”,尤其在中国,不同的区域和民族有了自己的社会性和历史性。老司城的独立性更多地是建立在其族群意义或者是日益建构的“族性”层面上的,并且依托于特殊的宗教形式和信仰对象。而与中央的一致反而是建立在政治层面上的关联性。这符合所谓“包含不同文化的文化”(a culture of cultures)的观点,即历史上一个不成功的政治实验成就了一个“文化模型”。自此以后,这个模型成为不同朝代的归向,那次政治实验本身成为一种象征(文化)体系。土司制度在改土归流之后“再无土司”,但它在历史上却一定程度上起着创造和维系社会内部秩序的作用,同时,也存在跨地缘秩序,即兼具纵式的社会体制和横向次序区间中的“五服”制度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