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规定,研究生休学一般累计不超过2学年。第七章规定,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可予以退学处理。
经学院审核,拟将以下1位研究生做退学处理,现予网上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0日
学生姓名:LANDAETA CASANOVA ROSIMAR DEL CARMEN
学号:51213500084
入学年月:2021年9月
退学原因:已休学2个学年,未提出复学申请;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
备注:未联系上本人
请上述学生在2023年12月10日前向学院说明情况或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21-34756050。如未在公告期内到学院提出异议,学院将于公告期满后,向研究生院上报。
特此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