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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年校庆讲坛回顾 | 王天夫:社会变迁中的中国家庭 结构转型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11-09

113日晚上,由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中国社会学会发展社会学专业委员会、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上海市“中国特色的转型社会学研究”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主办的华东师范大学知名学者学术讲座·校庆系列之城市社会与文化讲坛第十二讲在云上如期开讲。本次主题是“社会变迁中的中国家庭结构转型”,由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社会学系系主任王天夫教授主讲、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文军教授主持,名校内外师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近代以来,中国家庭在风起云涌的中国社会变迁大潮中发生重大变化,一个最为显著的过程就是传统家庭结构的转型。在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推动下,世界各国的家庭朝着核心家庭模式转型,中国家庭结构转型也许显示了同样的趋势。但是,在其中推动这一转型过程的动力机制与实际细节有着重大差异。王天夫老师本次讲座以家庭结构的概念及结构转型的基本理论为起点,通过传统大家庭结构存续的方式辨别、明晰中国文化背景下家庭生产与生活组织方式的变迁,层层递进探求中国传统家庭结构转型背后的深层机制和动因。


首先,从家庭结构的涵义出发,王天夫老师引出了家庭结构变迁的经典理论——威廉·古德在其论述《世界革命与家庭模式》中所提出的趋同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工业化的缘故,传统的家庭制度——通常指扩大家庭或联合家庭,无论有无世系或部落都在瓦解。无论其文化背景,无论其发展阶段,无论其原有家庭结构模式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都将无差别地推进世界各地的家庭或快或慢地走向姻亲家庭的结构形式。古德划时代的理论影响甚远,几乎所有有关家庭结构宏大变迁的讨论均围绕着趋同理论展开,近代家庭变迁的研究都是以趋同理论作为起点。为何工业化进程会推进传统的家庭结构转向一种姻亲家庭?王老师认为,这与工业化模式与姻亲家庭结构能够相互适应有关。第一,工作机会是基于个人能力而非家庭出身,夫妇式家庭更能反映和更为重视个人能力;第二,开放的阶级体系,有助于地理流动与社会流动,夫妇式家庭的新居制使得人们的自由流动更为便捷;第三,工业化进程不考虑人们的情绪与幸福感,而夫妇式核心家庭正好成为人们表露情绪与获取幸福感的场所;第四,家庭财产的继承倾向于子代成员的公平分配,这有助于子代家庭的自主、独立与流动;第五,相比其他家庭模式,个人在夫妇式家庭中承担的角色与义务大大减少了,在工作中的角色则变得更加重要与多元。

但与此同时,家庭结构的趋同理论也存在一些理论框架上的问题。在概念解释上,工业化与城市化仿佛一个百宝囊,包含了许多大相径庭的势力与进程。在逻辑阐释中,古德没有给出范例式的机制分析研究。因此整个理论框架呈现出一种非常简单的逻辑架构,即从工业化与城市化单箭头指向传统家庭的结构变迁。这引发了Thorton&Fricke的思考,他们补充到,工业化、城市化引发了家庭经济生产的组织方式与家庭财产制度朝着家庭以外的大规模工厂生产的组织方式的变化,进而推动家庭结构的转型,这为古德的理论补充了新的逻辑进路。


其次,王天夫老师梳理了通常意义上中国传统家庭的转型理论中国传统家庭的变化通常认为是源于“五四”运动推动的对传统家庭的批判和新文化观念推动的家庭变迁。对于文化观念推动的家庭变迁,有很多文献研究。其中,杨庆堃有着精彩的讨论,其研究认为文化观念推动的家庭结构变迁并没有变成现实主要在于年轻人到了城市之后很难立足,他们必须依附于原有家庭的经济支持,所以即使这些年轻人接受了新观念反抗旧家庭,但并没有根本性的影响和后果。

因此,基本上多数学者对于中国传统的家庭结构的转型研究也是围绕工业化发展,采用了威廉·古德的分析框架,把家庭变迁包裹在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之中将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视为传统时期,其后为后传统时期。所谓传统阶段就是大家庭模式阶段,而后传统时期即是家庭结构核心化、姻亲化阶段。


再次,王天夫老师从传统大家庭的生活组织方式出发,试图从Thorton&Fricke给出的家庭经济生活与经济组织方式理论视角作为整个家庭变迁的中介因素分析传统中国大家庭中经济生产组织方式与生活组织方式。王老师认为,传统家庭经济生产的组织方式主要有个特点:一是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形式;二是家户主在家庭经济中的支配地位。由此传统家庭的财富累计与继承也呈现出“继承—累积—继承的循环推进过程,实质是父权家长制的再生产过程。或许一个人以及一个具体家庭的寿命是有限的,但是作为一种家庭制度,却超越了这种限制,从而在历史中延续与传承。


最后,王天夫老师以“近代家庭结构的变迁”为主题,深入剖析中国家庭结构变迁的深层逻辑。传统中国家庭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制度性基础正是土地的私有制与家户主的支配地位如果这一制度基础发生变化,家庭的生产和生活组织方式是否会变化,进而导致传统家庭结构产生相应的变化?这是王老师主要论证的逻辑链条。王老师指出,从土地私有制作为传统家庭结构形式的最为核心的基础出发,梳理中国近代早期的土地制度改革历程可以发现,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农业合作化和农业集体化改革真正影响了家庭生产和生活组织过程最核心的制度化基础,农业集体化的生产组织方式和财富积累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导致了传统家庭的代际关系的变迁。传统家庭中,家户主处于支配和领导的地位,子代处于被支配和从属的地位,而农业集体化冲击传统父权家长制维系的基础与动力父代控制与支配子代成员的能力被严重地削弱。

在新的家庭结构模式中,一种可能是“成家即分家”,小家庭独立创造财富,分家不会导致自己创造的财富稀释到大家庭中去;另一种可能是,大家庭维系的时间将大幅度缩短老的家户主支配和领导能力削弱,无力阻止子代小家庭的分家和自立行为。原有老家户主逝世后,其他家庭成员的权力与权威无法相提并论,无法继续维持大家庭。因此,家庭结构的生命周期模式从原有的“小家庭(核心家庭)——大家庭(扩展家庭)——小家庭(核心家庭)”的变迁模式,转变为“小家庭(核心家庭)——小家庭(核心家庭)——小家庭(核心家庭)”的“新的夫妇式家庭立即独立”的模式和大家庭作为短暂的过渡形式:“小家庭(核心家庭)——短暂的大家庭(扩展家庭)——小家庭(核心家庭)”模式。

王老师认为,在中国的文化情境中,“工业化”在推动中国传统家庭结构变迁的过程中显然不是古德最早的理论模型中讲的起始的原动力,根本性的力量则在于五十年代中后期发生的土地所有制的非私有化进程,这个进程推动了家庭生活组织方式与家庭财产制度的两方面的变化,进而导致了家庭代际关系的力量对比,最终动摇了父权制度得以维系和传递的经济基础。通过与古德的家庭结构变迁理论模式的分析对比,王老师揭示了关于家庭结构变化的理论意义,即“无论是否经历工业化,只要家庭继续承担组织生产与生活的重要角色,家庭结构就会表现出大家庭的机构形式;即使没有经历工业化的洗礼,只要家庭生产与生活的组织形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大家庭朝向小家庭的转型趋势就会得以启动”。

那么如果在这个框架中加入工业化进程,会发生什么新的结果呢?为何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没有重返大家庭模式呢?王天夫老师也给出了贴切的回应。首先,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土地并没有恢复私有化,不能私有买卖,也无法进入家庭财富的传递中。其次,非农务工的存在,家庭作为组织经济生产与生活的功能已经不可能得到完全的恢复。再次,非农工资收入,使得农民家庭收入分配与财富积累的形式发生根本变化。最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展开,工业化、市场化以及农民工进城务工成为改变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机制,家庭小型化成为必然。


文军老师对于王天夫老师的分享做了简要的评论。文军老师提到,王天夫教授通过自己扎实的经验研究,得出了中国传统大家庭向小家庭的转变并不是西方工业化导致的结果,而且他通过一系列不同时期的数据和资料比较论证了中国传统家庭结构的变迁不同于西方普遍性的趋同理论研究,其恰恰是与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不仅回应了西方社会学对于家庭结构变迁的经典理论,更表明了对于中国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对于中国社会学领域的某些研究,用西方的经典理论来解读和回应可能存在理论适应性的问题,必须重视西方社会学理论的限制性条件,这对于推动中国学者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王天夫教授在这次分享中为我们清晰地呈现出一副西方经典理论能否适用于中国情境与中国问题的本土化研究范例。宏大理论所预测的中国社会问题的逻辑进路与实际所呈现的现实发展的不匹配状态,正是挑战既有理论的解释框架、进行理论创新的破局之处。青年一代的研究者面临着重大的时代机遇,立足于社会结构转型的节点,更应关注社会现实实践,培养对于理论的批判精神与反思能力。王天夫教授在分享中所展现出中国学者之风,让研究工作回归到中国国情中、生活实践中寻求真正的研究选题,展现出对中国本土境遇的关注,值得青年学子的思考与学习。


(文 张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