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学校已启动2018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共分为以下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团队一般不超过5个人,鼓励跨专业开展合作;
2、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最多可延期半年;
3、如需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延期项目结题等,需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一经发现将终止项目运行,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项目的指导教师,要求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指导教师一般只能指导一个项目;鼓励高年级研究生担任项目的助理指导,鼓励企业家指导创业类项目。
三、申报管理
1、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每年受理一次。9月份启动立项申报,10月份公示立项名单,次年3月中期检查,次年9月结题答辩。本次申报书提交截至时间至9月26日。
注意:中期检查后,教务处授权院系从申请项目中确定入选名单。其中,“国创”、“市创”立项数由教务处根据院系历年立项数确定,并根据执行质量每年上下浮动,其余项目为“校创”项目。
2、“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在10月份公示后,拨付1500元/项(人员费形式,有特殊要求的院系除外)。中期检查后,依据“国创”、“市创”、“校创”项目认定情况,拨付剩余项目经费。
注意:“国创”和“市创”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8000-11000元/项;“校创”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3500-5500元/项。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须填写《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创新训练类)立项申请书》或《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创业训练类)立项申请书》或《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创业实践类)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1-3)及项目情况表(见附件4),将材料电子版发送丁玉婷<18817317952@163.com>,纸质版交至法商北楼527。2018年培育项目申请材料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6日下午4点之前。
五、相关政策
对于完成项目且成绩优秀,或完成项目且产生重要知识产权的学生,在申请参加国内外竞赛、直升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时,院系会予以一定的加分奖励;对于在项目研究基础上申请专利和发表论文的,学校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注意:
此通知为删减版,详细通知版本以及附件可至各班公邮处下载;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科研部。
联系人:宋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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