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学校已启动2019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内容
“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共分为以下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交流生、休学或在外交流生原则上不允许进行申报;
2、团队一般不超过5个人,鼓励跨专业开展合作;
3、项目周期一般为1年,最多可延期半年结题。因项目需在中期检查时分流,故不能在中期检查时申请延期;
4、项目的指导教师要求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鼓励高年级研究生担任项目的助理指导,鼓励企业家指导创业类项目。
申报程序
申请者须填写《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创新训练类)立项申请书》或《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创业训练类)立项申请书》或《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创业实践类)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1-3)及项目情况表(附件4),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应萍儿”< yingpingersusan@163.com>,纸质版交至法商北楼417。2019年培育项目申请材料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8日下午4点之前。
申报管理
1、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采取“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每年受理一次。9月份启动立项申报,10月份公示立项名单,次年3月中期检查,次年9月结题答辩。本次申报书提交截至时间至9月18日。
2、“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在10月份公示后,拨付1500元/项(人员费形式,有特殊要求的院系除外)。中期检查后,依据“国创”、“市创”、“校创”项目认定情况,拨付剩余项目经费。“国创”和“市创”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8000-11000元/项;“校创”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3500-5500元/项。
3、项目结题中评定为“优秀”的项目将获得直升研究生额外加分、或学院进一步资助;同时,在项目研究基础上发表的论文的将给予一定奖励(以学院和学校当年的政策为准)。
4、如需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延期项目结题等,需在指导老师知情的情况下,取得团队所有成员一致同意,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注意:
①项目结题通知发出之日起,一般不再接受当次结题项目添加项目组成员的申请;
②项目结题时申请放弃的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禁止作为负责人申报下一年的培育项目;
③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组负责人禁止作为负责人申报下一年的培育项目;
④已获得过项目立项和资助的项目、或相似性超过60%的项目,一般不允许再次申报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特殊情况可向学院提交说明,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是否可在原先项目的基础上再做申报。
5、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一经发现将终止项目运行,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注意:
详细通知以及附件可至各班公邮处下载,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科研部。
联系人:梁梦婷
联系方式:
手机:1992184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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